关于基层中医执业范围问题咨询,四川中医药局予以答复

中医专业的执业范围包括哪些?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位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工作者,向您请教两个问题:1.我院的中医人员参加执业医师考核和中医全科转岗培训合格都是注册为中医专业或中医全科专业(我们在“医通办”上申请也只有“中医专业、全科医学专业、中医专业精神”),请问他们能不能从事外科、急诊科、皮肤科、妇科、耳鼻喉科等专业?因为我们是基层单位,没有这些专科人员,常见疾病都要处置,不然很容易起纠纷投诉。有些上级督导提出意见说中医专业不能从事以上专业
2.西医临床人员能否开具中成药?我们基层人员也没有这方面专业培训,我们了解到要进行专业的培训,培训费用比较贵(万元以上),而且基层人员紧张没办法脱产培训。以上问题特向领导们咨询,希望解答,万分感谢。
回复单位: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答复内容: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 ……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可以在医疗机构中的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或者其他临床科室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中医医师可以在外科、急诊科、皮肤科、妇科、耳鼻喉科等其他临床科室执业。但如果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设置外科、急诊科等临床科室,则无法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妇社发〔2006〕239号)"第二十二条 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注册相应类别的全科医学专业为执业范围,可从事社区预防保健以及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诊疗,不得从事专科手术、助产、介入治疗等风险较高、不适宜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的专科诊疗,不得跨类别从事口腔科诊疗。"
西医临床人员能否开具中成药,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文件要求“其他类别的医师,经过不少于1年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考核合格后,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