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医师多点执业和多机构备案的区别

定义
多点执业:指医师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从事诊疗活动,但不包括医师外出会诊。(跨省)
多机构备案:指医师在本省的一家医院已经有工作,但还想在别的医疗机构兼职时,只需在当地的卫生系统做个机构备案。(省内)
 

执业地点范围

多点执业:医师在不同省份的医疗机构注册执业,最多可注册3个执业点。

多机构备案:医师在同一省份注册主要执业机构外,在同省的其他医疗机构备案执业。

人员资格要求

多点执业:必须要执业医师才可以办理,助理医师不可跨省多点执业。

多机构备案:备案数量没有限制,助理医师也可参与。

注册备案方式

多点执业:申请的时候需要通过电子化注册系统选择“注册”功能,每个省份仅允许一个主要执业点,跨省时需要分别申请

多机构备案:申请需要在主要执业机构所在省的卫生系统备案,不需变更注册。

诊疗科目限制

多点执业:医师在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外的其他医疗机构执业,执业类别应当与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一致,执业范围涉及的专业应当与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二级诊疗科目相同。

多机构备案:备案机构的诊疗科目需与医师执业范围相符。

所以:执业医师是可以同时在两个省份的医疗机构内执业注册的,电子化注册系统内也可同时存在两个省份医疗机构的注册信息。并不冲突。

需要注意的是,中医(专长)医师在级别上等同于执业医师,但目前来说,中医(专长)医师并不支持在两个省同时注册,跨省变更也有不少附加条件,相关政策仍在逐步完善中。


国家卫健规定

医师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的执业地点。

医师受聘到其他医疗机构执业,应当经所在单位和相关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在《医师执业证书》中增加执业地点。

多个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整合医疗资源、方便患者就医和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为目的,通过签订协议等形式,开展横向或纵向医疗合作的,相关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机关备案,医师可以在开展医疗合作的其他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备案内容包括医师姓名、执业类别、职称、工作时间和执业地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做好备案医师执业注册信息管理,便于查询和监督。

各地政策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