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中医类别中医或者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中医或者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或者民族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如果没有取得副主任中医师或主任中医师职称,那么就必须满足工作满十五年这一条件。
工作满十五年的证明材料一般由卫健委医政科或医疗机构出具,但是,这个“工作满十五年”如何界定,好像没有明确的标准。
比如,某医师前十年在江苏省工作注册,后五年在安徽省工作注册,那么这个证明如何出?现工作医院出?现注册地点的卫健委会不会出?都不好说。如果连续十五年没有换过单位,那还好办一点。
此外,“工作满十五年”如何界定,也存在争议。比如某医师是从助理医师考上来的,助理医师证期间工作了3年,后来考下执业医师,以执业医师证工作了12年,这种情况属不属于“工作满十五年”呢?个人认为助理期间应当包含在内。
有的人会说,“工作满十五年”就是指执业医师注册满十五年,不包含助理医师,因为助理不能独立行医;也有人说“工作满十五”既包含助理医师也包含执业医师,因为二者均能执业注册,均属于从事中医临床工作。
下面我们来看看,网友咨询:三年中医师承指导老师的从事中医或者民族医临床工作年限的计算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2号里面规定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第二项是从事中医或者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或者民族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那么针对临床工作15年以上这个时间年限是如何计算的,是以指导老师取得助理医师资格证后注册的助理医师的时间开始计算,还是以指导老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后注册的执业医师的时间开始计算呢?
自治区中医药局予以了明文答复:
指导老师“从事中医或者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的时间要求,可以以其取得中医类别助理医师资格证后注册的中医类别助理医师的时间算起。
在此,给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点赞!
其实,我们在给师承学生介绍师傅时,我们一般都选择副主任中医师或主任中医师来做公证。一来有高级职称证书可以不用再出具工作满十五年的证明,这个证明相对来说比较麻烦,多一道程序;二来具有高级职称的中医,经验大多较为丰富,水平也有保障,教学也有保障;三来师承高级职称中医可以更加师出有名;四来就是避免出现助理医师阶段不算在工作满十五年之内的扯皮情况出现。
所以,我们介绍师傅都是选择副主任中医师或主任中医师。大家自己找师傅的话也尽量这样选择。
如果实在没有高级职称中医,只能选择“工作满15年”这一条件的,那么建议首选执业医师满15年;如果是“助理医师+执业医师”满15年,那么建议像文中的网友一样,向卫健委咨询一下,获得一个书面的明确的准予的答复,以免三年后出现扯皮的情况。
最后,如果你还是十分想走师承之路学习中医,但又苦于没有师傅,可联系我们。师资丰富,均是临床经验丰富的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
